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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

阅读次数:7370     发布时间:2020-12-11     来源: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办函〔20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邮政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快递包装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循环包装新型模式,加快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推进快递包装“绿色革命”。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以绿色理念推动电商和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激励约束机制,打造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营商环境,推进快递包装管理制度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坚持创新引领。以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驱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发展快递包装新业态。以标准化和规范化为主线,优化快递包装产品供给结构,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转型升级。

——坚持协同共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形成法律、标准、政策相互协调,产业链、供应链前后贯通,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三位一体的快递包装协同治理体系。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快递包装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建立统一规范、约束有力的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普遍推行,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00万个,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5年,快递包装领域全面建立与绿色理念相适应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形成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的治理长效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00万个,包装减量和绿色循环的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快递包装基本实现绿色转型。

二、完善快递包装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四)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推动电子商务、邮政快递等行业管理法律法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法律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加快形成有利于完善快递包装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研究修订《快递暂行条例》,细化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各环节管理要求。制定《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快递包装治理的监管手段和具体措施。(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生态环境部、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建立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联合工作组,统一指导快递包装标准制定工作。制定覆盖产品、评价、管理和安全各类别以及设计、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环节的标准体系框架图。统一快递绿色包装、循环包装的核心关键指标要求,解决部分标准引用层次复杂、关键指标不清晰、内容互不衔接等问题。清理一批与行业发展和管理要求不相符的现行标准。强化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形成动态反馈、及时修订机制。(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参与)

(六)升级完善快递包装标准。抓紧制定快递包装材料无害化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标准约束力。

建立健全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与快递一体化包装、合格包装采购管理、绿色包装认证等重点领域标准。研究制定可降解材料与包装产品标识标准,进一步完善可降解快递包装标准,加快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和可降解包装产品标识制度。开辟绿色通道,提高标准制修订效率。(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参与)

三、强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

(七)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加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推动重点地区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推动全国快递业务实现电子运单全覆盖,大幅提升循环中转袋(箱)、标准化托盘、集装单元器具的应用比例。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统一规定快递封套、纸箱、包装袋等的规格尺寸、物理和安全环保性能,推动快递包装产品实现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提高与寄递物的匹配度,防止大箱小用,减少随意包装。全面禁止电商和快递企业使用重金属含量、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违规生产、使用问题突出地区人民政府要对有毒有害的劣质快递包装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的电商和快递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加强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的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选择一批商品品类,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电商商品在寄递环节的二次包装。(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

(十)严格快递操作规范。完善快递行业末端网点分拣、投递工作流程和封装操作规范。推动快递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快递包装治理工作体系和管理台账,将快递包装有关规范纳入从业人员上岗培训,提升快递员业务技能。支持快递企业推行智能化、集约化作业方式。将不规范分拣、投递、包装操作等行为纳入快递行业抽查事项目录,推动解决被动式过度包装问题,畅通公众投诉举报通道,规范快件投递“最后一公里”。(国家邮政局负责)

(十一)完善快递收寄管理。推动快递企业将包装减量化、绿色化等要求纳入收件服务协议,加强对电商等协议用户的引导。推动快递企业进一步规范散收件交付管理,引导用户使用合格包装产品。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在网络零售和快件收寄中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产品,并通过积分激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国家邮政局、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相关企业建立快递包装产品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包装生产、电商、快递等企业形成产业联盟,扩大合格供应商包装产品采购和使用比例。快递企业总部要加强对分支机构、加盟企业的管理,建立针对分支机构、加盟企业采购和使用包装产品的引导和约束机制。(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

(十三)推广可循环包装产品。在电商和快递业务中,结合相关应用场景和商品种类,组织开展公开征集、设计大赛等遴选推广一批快递包装减量和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在同城生鲜配送、连锁商超散货物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等的使用。(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培育可循环快递包装新模式。鼓励电商平台选择部分商品种类,设立可循环包装商品专区;支持快递企业和第三方机构通过信用质押、超期扣款、回投返款等多种模式,扩大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使用范围。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回收设施,丰富回收方式和渠道。推行可循环快递包装统一编码和规格标准化,建立健全上下游衔接、平台间互认的运管体系,有效降低运营成本。鼓励通过股权合作、第三方运营等方式,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共建联营。(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建设。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在社区、高校、商务中心等场所,规划建设一批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支持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破解相关设施进社区和公共场所的政策障碍,实行保障设施用地、减免设施场地占用费等支持政策。选择一批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城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

(十六)加强快递包装回收。鼓励在校园、社区等场所的快递网点开展快递包装纸箱集中回收,适度提升复用比例。推进快递包装材料和产品绿色设计,鼓励同类别产品包装使用单一材质材料,减少使用难以分类回收的材料和包装设计,提升快递包装可回收性能。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中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国家邮政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推动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在住宅小区、商业和办公场所合理设置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居民分类投放行为,保障快递包装废弃物及时得到清运。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处置,提高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降低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填埋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十八)加强监督执法。加大快递包装治理的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定期摸底调查,强化刚性约束。将快递包装相关标准实施情况纳入电商和快递行业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国家邮政局、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完善综合性支持政策。对绿色快递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研究将绿色、可循环快递包装生产和规模化应用企业列入绿色信贷支持范围,在债券发行等方面予以支持。落实快递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落实现有税收政策。中央财政通过现有部门预算资金支持开展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和回收处置统计监测分析平台、执法和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强化科技支撑。开发智能打包、胶带与纸箱分离等新技术,加快绿色环保、功能包装材料研发应用。开发应用快递包装操作和分拣配送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设施,提升快递行业集约化管理水平。加强产学研衔接,加大快递绿色包装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科技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八、强化组织实施

(二十一)加强部门协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及时总结推广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有效管理措施、商业模式和制度成果,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落实地方责任。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的统筹指导,细化任务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日常管理,抓好组织落实。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的各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模式。(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的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监督作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快递包装社会治理体系。